刚开始的时候,林宇轩特别不情愿。
毕竟一个大男人,要把一条残疾的腿暴露在一个姑娘面前,他浑身都僵硬得不行。
但我没理会他的窘迫,只是专注地用银针,轻轻刺入他腿上那些已经萎缩的穴位。
指尖不可避免地轻轻擦过他古铜色的肌肤。
林宇轩微微颤抖了一下,这颤抖很轻微,几乎让人察觉不到。
房间里安静极了,只能听到水的声音,还有他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
“水温刚刚好,要泡够一炷香的时间。”
药力开始刺激那些早已麻木的经络。
我抬起头,正好对上他看过来的目光。
他那双平日里总是沉静无波的眼睛,此刻满是隐忍的痛苦,还有一丝……
狼狈。
林宇轩眼神躲闪,耳朵根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变红。
他疼得额头上青筋都暴起来了,却一声不吭。
我递上一碗早就准备好的蜜水,学着以前嬷嬷哄我的样子,轻声说道:
“军爷很疼吧?喝点甜的,就不觉得苦啦。”
“我没事,继续吧。”
泡完药浴,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推拿了。
我把特制的药膏放在掌心搓热,然后轻轻放在他冰冷的膝盖上,慢慢滑过那些纵横交错的旧伤疤。
每碰到一处,都能感觉到他的肌肉瞬间紧绷。
“男女有别啊,苏姑娘,这不太合适……”
“还会有点疼,你再忍忍。”
我低声说道。
我爹常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别人对我好,我就会对别人更好。
这是教人要懂得知恩图报。
我向来就是这样待人的。
李逸尘花一两银子买下我,我就尽心尽力地伺候他,对林宇轩自然也是一样。
药浴的热气蒸腾起来,熏得屋子里满是苦涩的味道。
林宇轩默默地接过蜜水,一饮而尽,耳朵尖却悄悄地红了。除了治腿,林宇轩的饮食也极为清淡简单。
陈风告诉我,自从林宇轩伤了腿,就觉得生活没了乐趣,吃什么都觉得没味道。
于是,我便把在李家练就的厨艺都施展了出来。
炖鸡汤时,一定要炖到汤汁金黄浓稠,仔细挑出里面的骨头,配上鲜嫩的香菇。红烧肉则要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用小火慢炖,炖到入口即化,再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
就连最普通的米饭,我也会用新米,煮得粒粒饱满,再配上几样精心腌制的开胃小菜。
刚开始,他只是默默地吃,每次吃完都会像往常一样给我银钱。
后来,在我收拾碗筷的时候,他会低声说一句:“我来帮你。”
在李家,我把事情做好是理所当然,要是做不好就是我笨。
而林宇轩的这四个字,可比李逸尘偶尔像赏赐一样说的
“今天还行”
要动听太多了。
有一天,我去山上采药回来,肩膀上还带着山间的露水。
林宇轩看到我,有些不自然地把目光移开,还把一样东西往身后藏。
我好奇地走过去,这才看清他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白玉瓶。
“这是什么呀?”
我问道。
他眼神闪烁,耳朵发红,只是把那玉瓶递到我面前,声音有些生硬地说:“我自己琢磨着弄的,治……
治手的。”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这双因为常年劳作而变得粗糙干裂的手。
在李家的时候,婆婆嫌弃我的手太粗,说我端茶的时候会碍了李逸尘的眼。
李逸尘也曾经皱着眉头说:“女子的手,应该像茅草的嫩芽一样柔软细腻,你这手这么粗糙,实在太难看了。”
我曾经偷偷用最便宜的护手膏抹过,可是一点效果都没有。
从来没有人,会心疼我的这双手。
但是林宇轩,这个沉默寡言的军爷,他注意到了。
他不仅看到了我的手,还费尽心思地、默默地为我找来了药。
我的鼻子一酸,眼眶一下子就湿润了。
“怎么……”
他顿时有些手足无措,“是这药不好吗?”
我连忙摇头,接过那微微发凉的玉瓶,感觉像是捧着一团温暖的火焰。
我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不,是军爷的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