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血腥情节,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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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和其他人注定不一样。
父亲用他身上一半的血液创造了我。他活了几千年,已经活腻了,不想再活了。于是,他潇洒地去世,作为他的继承人,我诞生了。一双手将我从血池中捞出,对我说:“从今往后,你就叫梅菲斯特吧。”
梅菲斯特,好吧,其实我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什么。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名字做代号,就好像我们把苹果叫做苹果,把梨叫做梨一样,只是个代号,不用介意啦。
我愉快地诞生,然后愉快地长大了。我觉得我是人,因为我和其他人长得差不多,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的结构,只不过我的精细度更高些,无论是谁,在看见我的第一眼都会失态。所以我知道,我肯定长得很好看吧。
至于我不是从母亲的肚子里爬出来的,而是从血液里诞生的这件事,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
因为我不想被人当做怪物。虽然我本来就是怪物,但我很喜欢人类,喜欢和人生活在一起,吃人做的食物,看人拍的电影,读人写的。人和我说话的时候,我也会很开心。
养大我的人叫阿斯莫德,他是我的哥哥,是父亲在几百年前创造出来的。和我一样,他也继承了父亲一半的血,是父亲生命的延续。阿斯莫德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血亲,也是我唯一的同伴和知己,和我一样,他是个怪物。
不过,明面上,他是这个帝国的主人。父亲早年间创立了一个宗教,现在这个宗教是帝国的国教,不只是一般人,就连皇室都信仰这个宗教。阿斯莫德是现任教皇,等于是帝国的实际掌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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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皇帝在阿斯莫德面前的样子,毕恭毕敬,唯唯诺诺的。他好像很喜欢阿斯莫德,无论阿斯莫德说什么,他都会乖乖照做。
当然了,大家都很喜欢阿斯莫德。同样的,也喜欢我。我和阿斯莫德就像两个漩涡,永远有人往我们身边拥。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为什么,还以为是我长得好看,又身份尊贵,才会被那么多人喜欢。没关系,我也很喜欢人,这种感觉也不赖嘛。
但阿斯莫德不喜欢人。不止一次,我看见他表情冷漠,眼里是藏不住的憎恶。“别和人类走得太近,梅菲斯特,”他告诫我,“你越来越像人了,这样不好。我们是狼,而人类是羊,你穿着羊皮太久,就会忘记自己究竟是什么了。”
我觉得好笑。我是什么?我不过是一团肉块,从血中诞生的东西,说夸张一点,就是畸形之子,怪形之卵,世界的异类——对,就像漫画里的那样。只要我想,可以变成人,变成狗,甚至变成一块石头。我是什么?我不就是怪物吗?既然我就是怪物,那不管我做了什么,不都是怪物的行为么?
我是怪物,所以,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没回他。但阿斯莫德看出了我脸上的嘲讽,他冷笑一声,说:“我们是怪物,不管你怎么努力,都是做不成人的。”
我觉得他有点死板。我也没想成为人类,我只是喜欢人类而已。
随着年龄增长,喜欢我的人越来越多了,而且狂热程度与日俱增。每天都有数不尽的礼物寄到我家,鲜花,水果,钻石,名表,精心制作的糕点……有次居然是一截血淋淋的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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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马上过来了,不知为何,露出一副戒备的表情。管家告诉我,对方是个文静的姑娘,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那姑娘还说,如果我不能娶她,下次寄过来的就是她的人头了。
我十分震惊,因为我根本不认识她,也没和她相处过。顶多有个一面之缘,可能她在电视上见过我吧。可这样就能让她爱上我,还爱得要死要活的吗?太奇怪了,言情也没这么夸张啊。
我很好奇,所以,不顾管家的阻拦,我去见了她。
和管家说的一样,她很文静,属于那种没什么存在感的人。和我说话的时候,她总是口吃,像一只哆哆嗦嗦的仓鼠。她说她有多么爱我,注视了我多久,之类的,我没怎么听,只是在心里想:好典型的一个跟踪狂,简直可以去刑侦里客串癫狂的女高中生杀人魔。
她结结巴巴地问:“您、您喜欢我的手指吗……我……我还会再给您寄……更多的手指……和身体部位……”
看起来,她爱我。但那又怎么样呢,爱我的人很多,我不在乎。
我听腻了,就甩了一句:“别把你的头给我,我不需要。”
她立刻哭丧了脸:“那……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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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想想,我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随口说的。反正像她这种类型的人,会自己解读出很多个版本,不用我操心。
总之,别送手指,也别送人头。那东西没什么用,我就算收到,也会直接扔掉。
回去的路上,管家问我:“您都不害怕吗?”
“害怕什么?”
“她……看起来不太正常……”
“不,她很正常啊。而且为什么要害怕她?”
管家不说话了。
我还是没搞懂她为什么喜欢我。但是无所谓,我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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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爱呢?里都说,是眼神对视一刹那的电光火石、小鹿乱撞,是山盟海誓、生死相依。还有一种更简单直接的解释:是一个人离开另一个人就活不下去的感觉。
我很好奇,这种感觉是什么。所以,我从送来的礼物中挑了几个女性,依次和她们交往。
第一位姑娘长得有点胖,我和她交往不到一周就腻了,因为她的长相实在不讨我喜欢。我意识到,我还是喜欢长得漂亮的,什么王子爱上相貌平平的丑小鸭的故事,都是骗人的。如果没有一张漂亮的脸蛋,根本不会被我喜欢。
于是我换了一个。
第二位姑娘长得很漂亮,可一个月不到,我还是腻了,因为她很无聊。她总是围着我转,好像她是我养的小宠物一样。她总是痴迷地看着我,并时不时问我:“你要不要吃了我?”
“你是指做爱吗?”
“不,”她捧着脸,眼里满是狂热,“是更高级的,融为一体的行为。梅菲斯特大人,我想成为你的一部分,请你吃了我吧。”
然后,她拿出刀子,对着白皙的颈子比划:“我将向您献上一切,请你品尝我纯净无暇的鲜血吧,伟大的梅菲斯特大人……”
我在这一切发生前和她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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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全都失败了。她们一开始还算正常,后来都不约而同地问我,要不要吃了她们。好无聊,况且吃人不是犯法的吗,这些姑娘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再说了,如果我真想吃人,我会自己出去找合适的肉。不用她们开口,我就会做的。
可惜我不是食人狂,没有这种喜好。
同时我也意识到,我并不爱她们。我想象过,如果哪天她们死了,我也许会难过,可绝不会活不下去。所以,这不是爱,只是她们单方面在爱我,而我并不爱她们。
这么一想,我身边的人总是不太正常,不是给我寄身体部件,就是让我吃掉她们。难道就没有一个正常点的人吗?
过了几年,我上了大学,去了医学院。
我曾经想当一个画家,然后我开始作画,不到一年时间,我的作品就被炒到了天价。于是,我又觉得无聊了——我要的是不是钱,而是创作的乐趣。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故事:起初,我的作品并不值钱,甚至有人骂我画得难看,后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的画技开始进步,渐渐得到大家的认可……
但现实是,不管我做什么,我都能一炮而红,被人疯狂追捧。也许是因为我的身份,也许我真是个天才,总之,一切目标都能轻易达到,到了最后,一切都会变得非常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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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去了医学院。听说学医很难,我想试试到底有多难。
结果让我失望了。其实也没多难。
第二学年时,我交了一个女友。
其实,在此之前,我就对恋爱游戏腻味了。我一直没能从恋爱中感受到爱,再这样下去也是浪费时间,所以,她就是最后一个尝试对象。我已经决定,不管她有不有趣,能不能感受到爱,在她之后,我都会结束恋爱的行为。
她比我大八岁,是空军少校,且家世显赫。她很独立,我们在一起时,她从来没说过“请你吃了我”之类的话。我很高兴,也很喜欢她,感觉终于能体验一把里海誓山盟的恋爱了。
我决定和她结婚。阿斯莫德知道后,只是冷笑一声,说:“好吧。”
他没有反对。向来讨厌人类的他,居然没有反对。
我有种预感——我和她并不能白头偕老。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对的。我的预感一直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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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在学校值夜班,一颗心脏本来要在当晚送来,让我们第二天做解剖用的,可却一直没有送来。我很着急,一直想着有谁能帮忙送来一颗心脏,可总是无济于事。
然后她来了,给我带了夜宵,之后,我们就做了些情侣之间会做的事。一墙之隔外就是停尸房,可我们谁也没在乎。
完事后,我们躺在床上,我顺手聊起了心脏的事。她问我:“你很需要那颗心脏?”
“对,不然明天就没东西上课了啊。”
“我可以帮你搞到一颗心脏,”她说,“新鲜的,还在跳动的那种。”
“你怎么弄到的?”我问,然后恍然大悟,“哦,我们在打仗,你们军队有新鲜的尸体。不过这样不太好吧?内部程序能通过吗?”
她没有回答,只是下了床,走到了桌子前,上面摆着很多工具,锤子,钳子,刀子。她在中间挑挑拣拣,然后举起了一把骨锯,对准了自己的胸口。
一瞬间,我就明白了她要做的事。
——她将要为我献上那颗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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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没有阻止她。我只是想,好像在某部恐怖片里看过这样的场景:被恶魔侵占身体的母亲当着儿子的面,活生生锯下了自己的头。
儿子吓疯了。然后他就被恶魔趁虚而入,侵占了神智。
可惜我不是儿子,我就是恶魔。所以,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没有阻止她,甚至连一个惊慌的表情都懒得表现出来。她用锯子锯开胸口的那一刻,温热的血溅到了我脸上。我疑惑地想:我到底要不要阻止她呢?可她是个成年人,是自愿这么做的吧?
活生生锯开胸口,一般来说会很痛吧,痛到休克也不奇怪。她难道不痛吗?怎么不打点麻醉剂呢?为什么还在笑,很开心吗?
在我神游太虚的功夫,她已经剖开了胸膛,将一颗血淋淋的,然在跳动的心脏捧在手中,放在我面前。她好像感觉不到痛苦一样,神情肃穆,虔诚地说:“我,安达利尔,在此向您献上一切,大人。”
她说:“我早就想这么做了,可您一直不愿意。现在终于有机会了,您需要一颗心,所以我向您献上这颗心脏。不仅如此,我的皮肤,头发,血肉,内脏,骨头……全部都是您的所有物,您的祭品。请您随意使用。”
她说:“伟大的梅菲斯特大人,能和您在一起,是我此生最大的荣幸。请务必吞食我的肉体,让我和您融为一体,将我的灵魂带往那无上的极乐世界。”
说完,她就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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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了。
未来的伴侣死了,我本来应该难过的,可我摸了摸鼻子,却什么感觉都没有。
也许有一点沮丧吧,因为我想,又失败了,这个也不行,我没有感觉到爱呢。
同时,我意识到,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她。她并不是那个我一旦离开就活不下去的人。
好奇怪,我之前明明很喜欢她,甚至打算和她结婚。可是现在她死了,我只觉得……遗憾。
就好像戴了很久,很服帖的手套,有一天突然坏了,破了个大洞。我不得不丢掉旧手套,去买一副新手套。仅此而已,没有多余的感情。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她也这样?事到如今,她之前的正常表现全都是演出来的。我身边的人就没一个正常的。
电视剧里的角色被惹怒时,会怒吼,会发火,会砸东西,可我惹她们生气时,她们却什么反应都没有。“您怎么做都是正确的。”她们露出有如复制粘贴一般的微笑,说。
好麻烦,我看着满地的鲜血,苦恼地想。看到这副场景,警察会怎么想?开膛手梅菲斯特?我还不想年纪轻轻就进监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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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以我的身份地位,就算进了监狱,也能安然无恙地出来;就算我真杀了她,大家也会认定我无罪,为我摇旗呐喊,“肯定是她背叛了梅菲斯特大人,大人才会杀了她!梅菲斯特大人是无罪的!”——在法院门口游行的时候,他们一定会这么说。
好搞笑。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啊。
我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真爱呢?或者,要求放低一点,对方爱不爱我无所谓,重要的是我的感受。我只是想爱一个人,想体验一下刻骨铭心、撕心裂肺的爱。
大家都说,爱是伟大而疯狂的情感,能把人变成野兽,也能把人变成圣人。我想感受一下,爱的伟大和疯狂之处。
可大家都很爱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对我表现出恶意。为什么所有人都那么爱我,对我百依百顺呢?好像我真是什么神明转世,什么故事的万人迷主角一样。到了这种程度,说是魅惑人心的邪神才更合适吧?
我真不想做邪神。看过的所有里,邪神都不知道在干什么,不是在故弄玄虚吓唬人,就是在杀人吃人,有的还会操人。所以最终,邪神只是个道具,还是要和人建立联系,否则就只是披着邪神皮的外星野兽而已。
我还是想做人,至少人还能编排邪神的风流韵事赚钱呢。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打电话给阿斯莫德,让他处理这件事。阿斯莫德一定早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