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男主赶到及时,救回了自己的闺女,可惜还是受了伤,希望宝宝快点好起来,千万不要留疤啊……】
    孩子被狗咬了?
    我愣了一下,随即放平心态。
    孩子又不是我的,也不是我扔到小路上的。
    而且,咬伤她的是野狗,又不是我亲自咬的。
    和我有毛关系?
    下午晒稻谷的时候,公社回来的人带来消息。
    「沈怀川发了疯一样,抱着一个满脸是血的女婴跑到卫生院,据说是路上捡到的,被野狗给咬了。」
    「真可怜呦,大夫说了,治好了也得留疤,这女娃怕是破相了。」
    「沈怀川当场给大夫跪下了,平时看不出,关键时刻他还是个热心肠的人,为了捡来的孩子都急哭了。」
    说着,他还对我竖起大拇指。
    「难怪许同志会相中沈怀川,这人心中有大爱啊!能急他人之所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亲闺女呢……」
    我:……
    确实是亲闺女。
    弹幕说孩子伤情还没稳定,需要人连夜照顾。
    当天晚上,沈怀川果然没有回知青点。
    我没有在意这一切。
    从衣柜里翻出粮票,去供销社给自己买了一罐麦乳精。
    生怕花得晚了,粮票就会长出翅膀,飞到沈怀川的兜里。
    入夜,熟悉的饥饿感再次袭来。
    我毫不犹豫地翻出攒了好久的鸡蛋,一咬牙给自己煮了四个。
    蹲在灶台旁,我狼吞虎咽地啃着煮鸡蛋,喝着热乎乎的麦乳精。
    不知不觉间,身体变得暖暖的,仿佛飘在云端一样。
    漆黑的夜里。
    我躺在温热的土炕上,望着纸糊的屋顶迷茫了好久。
    原来,肚子不空的感觉是这样,真好。
    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要挨饿了。
    所有的好东西,我都要留着自己吃,什么狗屁男主,有多远滚多远!
    第二天一早,我睡得正香,被林晚晚的妈妈于秀芬摇醒。
    于秀芬是带着女儿改嫁到这个村子的,在家没啥话语权,夫家自然不肯替林晚晚养孩子。
    此刻她满脸怨气。
    「睡睡睡,你也不看看几点了,还不起来去生产队挑水,对了,小沈同志今天有事,你挑完水顺便帮他把猪喂了!」
    5
    我揉着眼,习惯性地就要起床,这时弹幕再次出现。
    【受伤的宝宝花费不小,女配赶紧起来挣工分!非要女主的妈妈来叫才肯起床,你贱不贱啊!】
    我猛然回过神。
    「不挑水不喂猪!从今以后我只挣够自己花的工分。」
    说完,我毫不理会于秀芬的抱怨,闭上眼重新躺平,直到天光大亮才起床。
    接下来一整天,我只干了自己分内的活。
    这是我下乡以来,过得最轻松的一天。
    傍晚,我正坐在炉灶前烧面团打牙祭,沈怀川出现了。
    他两眼血丝密布,胡子拉碴,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女婴。
    女婴头上缠着血迹斑斑的纱布,依稀能看出受伤不轻,哪怕在熟睡,也偶尔抽噎一下。
    不是,他抱孩子来我这干嘛?
    我正愣着,沈怀川开口了。
    他声音干哑得厉害,像沙砾摩擦。
    「都怪你没走小路,这孩子才会被野狗咬伤,搞不好还会毁容。」
    「现在我把她交给你,你要尽心尽力把她抚养长大,也算弥补了你的罪过。」
    我:……
    这个养女,我是躲不开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