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留了字条的。」</p>
陆景明顿了顿,恍然大悟:「你不识字么?」</p>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p>
在沈家十年,沈子稷满腹经纶,却没有教过我认字。当我用烧火棍在地上照着他丢的草稿乱画时,他只会在一边嗤笑。</p>
连他身边的几个小厮都会认字,我偏目不识丁。</p>
对此,吉祥帮我争取过的:「小满姑娘聪明,少爷为什么不给她认字读书?」</p>
沈子稷说得头头是道:「女人,会读书认字后知道的东西就多了,就会得寸进尺,要得越多,野心大不听话。」</p>
「读书作甚?」</p>
吉祥偷偷地抱歉看我一眼。</p>
公子决定的事,认定的理,谁都扭不过的。</p>
陆景明尴尬地笑了笑,轻声问:「那……姑娘想学吗?」</p>
我猛地抬头,眼睛发亮:「想的!」</p>
学了字,至少以后若再被卖,知道卖了多少钱,卖给了谁。</p>
陆景明转身去医馆拿文房四宝,脸上带笑,问:</p>
「先写什么呢……先写你的名字,程小满,怎么样?」</p>
我点点头。</p>
清了饭桌,小心翼翼地铺开宣纸,又往砚台里添了点水。</p>
衣袖带起一阵淡淡的药香,我盯着他的背影,没来由地心跳得厉害。</p>
陆景明手指修长干净,不像我的这般粗糙。</p>
他蘸了墨,一笔一划写得极慢。</p>
程、小、满。</p>
我学得不像,每一笔都像涂鸦似的,最后一笔在纸上晕开,像在纸上贴了一块狗皮膏药。</p>
歪歪扭扭,难看极了。</p>
陆景明却睁眼说瞎话:「是我教得不好……我再写一遍,你慢些学。」</p>
这小大夫,好像没有我想的那么坏。</p>
陆景明采药回来时,肩上还沾着山间的露水。</p>
他小心翼翼地从背篓里取出一匹提花棉布,油纸包着,一点都没有被秋雨淋着,橙黄的底子上缀着细碎的白梅。</p>
他说是给我的。</p>
我从沈家出来时就带了两身衣服,都是穿了很多年的粗布麻衣,打满了补丁,跟他这破落医馆相得益彰。</p>
这布料子,应该很贵吧?</p>
「放心,不贵的,我有些积蓄,我给掌柜娘子看过病,她给了我折扣。」</p>
陆景明转过身,又不好意思地压低声音:</p>
「天转冷了,你裁身衣裳,别冷着了。」</p>
我的手指轻轻抚过布料,细腻柔软的触感能让每个姑娘爱不释手,当然,这也包括我。</p>
这花样我认得,上月跟沈子稷去绸缎庄时,我多看了两眼,心生欢喜。</p>
那一眼喜欢,被沈子稷发现了。</p>
我只是看看,没想要的,但并不妨碍他出口嘲讽。</p>
「你简朴节约惯了,又爱干活,穿这个糟蹋了。」</p>
他指了一匹粗麻:「这个吧,公子送你。」</p>
那时我想,我也不是爱干活,我也有累的时候,也想偶尔偷偷懒,像老夫人那样坐着扇扇风,水榭歇脚。</p>
但我想起沈子稷的冷嘲热讽「你是来享福的?」「我家不养蛀虫。」时,那想偷懒的心一扫而空。</p>
我想证明给他看,我不是蛀虫,不白吃他的。</p>
陆景明不仅买了布,还买了香脂。</p>
我猛把手背到身后,藏起手上冻疮。</p>
在沈家这些年,秋冬洗衣,手指总会冻得裂口子,我习惯把手藏在袖子里。</p>
无人注意,沈子稷还嫌我攥着手不干活。</p>
可现在,才几天时间,就被人发现了。</p>
陆景明从怀里掏出个小瓷盒,掀开盖子,淡淡的桂花香飘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