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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裹着小脚的女人,旧时代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了。
    听别人说,女人也可以申请离婚。
    出门买菜的时候,满街红旗猎猎作响,我鬼使神差地领了一张离婚登记表。
    我的丈夫有两个妻子。
    一个是我,一个是舒情——
    留洋千金,他明媒正娶的太太,他一生的真爱。
    我踩着小脚,给他们做了四十三年的饭。
    却从不上桌吃饭。
    一个寻常的清晨,我砸碎了烧饭的锅。
    决心叛逃。
    01
    我给一家人做好了饭,就退回了厨房。
    灶台上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碗,盛着我的饭。
    我的碗和家里其他人的碗不一样,更小更破,单独放在角落。
    我的脚也和家里其他人的脚不一样,更小更破,因此我只能住在阁楼。
    饭厅里一共十张椅子。
    分别属于我名义上的丈夫沈崇明,她的妻子舒情,以及他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
    剩下的三张,是留给客人的。
    裹着小脚的女人不配拥有椅子,也不配上桌吃饭。
    哪怕他的儿子,是我给他生下的。
    我端起饭碗,就听见外头儿子沈原在抱怨。
    「来来回回就这几道菜,吃都吃腻了。爸,和阿水说说,换换花样啊。」
    儿子是我的生的,但是他的母亲却是舒情,名牌大学文学院教授。
    不是一个围着灶台转了四十多年的老妈子。
    因此自牙牙学语至成家立业,他只叫我阿水。
    「是呀,爷爷,坏阿水,老是给宝宝吃一样的饭菜!。」
    两个龙凤胎孙辈儿也应和着他们的爸爸。
    从他们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在带。
    每天一睁眼,就是喂奶洗尿布。
    可他们不叫我奶奶,只叫我阿水。
    「阿水,过来一下。」
    沈崇明素来疼爱孙子孙女,扬声喊我过去。
    我忽然觉得厌烦无比,生平第一次,砸了手里的碗。
    还不够。
    我高高举起用了七八年的铁锅,重重砸在地上。
    顶着众人错愕的目光,我踩着小脚摇摇晃晃地走出来。
    02
    沈崇明后知后觉,将筷子重重往桌上一放。
    「阿水,怎么回事?」
    桌子正中是我做的青菜瘦肉粥,是我天不亮就起来熬的。
    米粒晶莹、软软糯糯,混在乳白色的米汤里,轻轻一搅,肉香四溢。
    蒸笼里是我昨晚包的香菇猪肉陷儿的包子,掌心大小,软白饱满。
    每一个褶儿都透着可爱,顶起中间小小的一揪面团。
    还有时兴的面包、豆浆、削成小兔子形状的苹果……
    沈家人在吃上要求严格。
    早餐要营养丰富,午饭和晚饭,要八菜一汤。
    沈崇明爱葱蒜,舒情不吃香菜,儿子儿媳嗜甜,两个小家伙每顿饭都要看到小兔子苹果。
    我记得每一个的口味,唯独不知道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