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的确是个美丽的城市。
沿途的风景清丽而夺人目光,道路整洁干净,两旁是栉比鳞次的尖顶建筑还有横跨水面的欧式古桥,白色小艇从水面一晃而过。
顾渠打了个哈欠,露出礼貌的微笑看着旁边喋喋不休的国际友人。
“我在中国的上海留过学,那是段很不错的经历。就是在那里,我的汉语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鼻音稍重的普通话显得很性感,每个字他都尽可能说得清楚,“而且我还很爱那里的煎包还有馄饨,顾先生,你会做吗?”
顾渠兴致缺缺,面上仍是笑容温和:“不会。”
因为他知道他如果说会的话,这位金发碧眼的男人会双眼放光地继续和他侃侃而谈煎包馄饨的做法和吃法。
但的热情并没有减退,而是兴奋地讨论起了别的话题来。
顾渠目光瞥到一边,避免自己再次打出不得体的哈欠来。
此次他不辞千里从中国跑来荷兰,也不过是因为许久没见到面的唐旭枫给他打了电话,邀请他前来一聚罢了。
结果还没和他聊个热乎,顾渠就被唐旭枫在这里的朋友“截胡”,哥俩好的搂住肩膀,说要带他去逛逛荷兰的国家博物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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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顾渠对某些事并不敏感,但一个人神经再大条,有些事还是能看出来的。
比如这位表面上穿着西装看似彬彬有礼,背地里却偷偷解了衬衫上的两颗扣子,刻意露出浓密的胸毛特意给他看的外国友人,明里暗里的昭示着他对自己有意思。
但顾渠偏偏不能说些什么,这可是唐旭枫的朋友。他从来不会得罪的。
两人慢吞吞地终于走到了博物馆前。外面人头攒动,内里却寂静如神殿。数不胜数的珍藏名列其间,让人有些眼花缭乱。
顾渠看过的很多欧美电影里都有荷兰国家博物馆的身影,但他这是第一次真正前来,入眼的那一刻终于驱离了心里被缠着聊天的烦闷,有点惊艳起来。
里面安静得令人惊叹,只能听见人们的努力放轻的脚步声。每个人刻意放轻呼吸,如同膜拜神袛。
因为以前没来过,所以他都是跟着的脚步慢慢欣赏这座拥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建筑。
来到了二楼中央画廊的“荣誉廊”后,悄悄说要带顾渠去看伦勃朗的名作《夜巡》,笑着半搂着他朝走廊深处走去。
顾渠暗地里微微侧身躲过了他的搂抱,一转头,却见有位青年正半蹲在一副色彩浓烈的油画面前。
他戴着黑色鸭舌帽,一身潮牌休闲装,整个人专注而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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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顾渠一路上看到的第一个华人。
他目光上抬,落在了那幅油画上。画上的女人黄衣蓝裙,正全神贯注地倒着一罐牛奶。阳光自简陋的窗户透进来,她脸上的神情安谧宁静,别具魅力。
&以为他对这幅画感兴趣,便笑着凑到他耳边轻语道:
“(《倒牛奶的女人》),这是的作品,你想去看看吗?”
顾渠对他礼貌的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看着青年注视着这幅画的神情。怎么说呢,他的表情很奇怪。
蹲着的模样看起来懒散而无趣,眼神却很认真,浓眉舒展,黑色的睫羽半垂,整个人因为那样真诚的眉眼而显得哀伤且脆弱。
顾渠的喉结上下动了动,心里的感觉有点微妙。
&却是又要带着他去看青年正在欣赏的那幅画。顾渠有些尴尬,伸手止住了他的动作,凑过去轻声说:
“我觉得,还是(《夜巡》)更让我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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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渠念英文的时候有点口音,却因为声音低沉优雅的原因而显得很性感。闻言笑了笑,领着他走向了走廊深处。
而他走后,蹲在原地的青年突然抬头看了顾渠离去的方向两眼,目光悠长。
……
回去的时候落了雨。
铺着青石板砖的路面湿漉漉的,反衬着微弱的光。别墅前的月季花凝着雨水,剔透晶莹,从粉嫩的花瓣缓慢滚落下来。
那两盏复古式油灯挂在走廊上纯做装饰,内里凝着干巴巴的腊,却叫顾渠一眼注意到了它们。
白翎撑开伞,婉婉一笑:
“可算回来了。”
顾渠从的车上下来,一头钻进白翎的伞里往屋檐下走。他呼出一口半冷不热的气,因为气温突降而冷得直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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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翎眉眼轻弯,冲柔声说:
“要不要来我家吃饭?”
&却摇摇头,笑回:“下次吧!今天该回去了。”
接着他又看向顾渠,冲他眨了眨眼睛,开车离去了。
顾渠拍拍身上的水汽,跟着白翎进屋了。她一身绸质上衣长裤,整个人轻盈玲珑,跟纸鸢似的,他难免多看了两眼。
这幢别墅是唐旭枫在荷兰的一项资产,两个月前从一个急着出售的青年商人手里买来的。地段临街靠河,很是不错。
三月的天,尤其还落了雨,更是处处带着点凉气。屋内早已打了暖气,倒是让进来的人登时如沐春风。
原木地板上的纹理一路舒展至坐在沙发上的男人脚下,他穿着一双室内拖鞋,正垂眸看着茶几上飘着热气的茶水。
顾渠来到他跟前,伸了个懒腰,笑着轻声唤道:“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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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旭枫抬眼看他,放松的往后一靠,成熟深邃的眉目在热气氤氲中显示出一种得天独厚的魅力:
“回来了?博物馆好玩吗?”
“洋画也就那样,没什么稀奇的。”顾渠困了,直打哈欠,反正在唐旭枫面前,他也不用端着个姿态,“我可以先上楼睡会儿吗?”
唐旭枫点头。顾渠上楼的时候,他突然听见楼下的唐旭枫似乎向白翎问了句:
“谢……回来了吗?”
他听得不是很清楚,却也没多问,直接上楼回他们安排的房间休息去了。
一觉睡到下午五点,顾渠盖着带点潮气的被子,迷迷糊糊听见了有人敲门。
他以为是白翎,自然不会让人久等,赶紧起床开门,看到来人时,却一愣。
这不是博物馆里遇到的那个小伙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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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渠顿时失笑,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
借着灯光打量,眼前的男人个子高挺,身形颀长,额头平阔,印堂明亮。眉尾微微扬起,眼睛明亮而清澈。鼻挺且唇薄,五官干练而立体,一看就是有才之相。
不过他系着围裙,身上还一股油烟味,这副模样确实和他高大俊毅的外表有些违和。
“渠哥你好,枫哥让我来叫你吃饭。”他的笑容很是讨喜,干净修长的双水还带着水,应该是刚做完菜洗手的缘故。
这嗓音委实清朗好听,这让正在惊讶的顾渠有了几分好感。
“谢谢。”顾渠未曾点破两人相遇之事,只是头脑昏沉,尚有些乏意,嗓音微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低头看他,他竟然比顾渠高大半个头:“谢胥。”
“xu?”
“嗯。‘白浪昼看三百里,不知谁唤伍胥魂’的‘胥’。”谢胥伸出手指在空中比划了下,解释,“蛋字头,月字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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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渠笑了笑:“你是个文化人。好了,我整理下就下楼,很快的。”
谢胥跟着笑,不多话,只看他几秒,转身走了。
为了犒劳顾渠大老远漂洋过海过来,白翎准备的晚饭很是丰盛:安格斯黑椒牛扒,红烧肉鱼头汤,粉丝蒸鲍鱼,再配上鲜虾煲和蔬菜盘……总之应有尽有。
顾渠打趣说:“国宾待遇?”
唐旭枫好笑地让他坐下,这才介绍了自己身侧坐着的青年:
“他叫谢胥,是我最近伴舞团里的新成员。刚才你们应该都认识了吧?”
顾渠看着谢胥,微微蹙眉。他对唐旭枫身边的人都是了如指掌的,不说性格背景,最起码名字和脸都是记得的。
唐旭枫伴舞团里的人他都见过,而现在自己此刻对这位青年全然陌生,恐怕是因为这三月不见唐旭枫突然新添成员的缘故吧?
他轻轻“嗯”了一声,笑容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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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胥却朝他主动咧嘴一笑,这笑少年气很重,加上清澈干净的眼睛,如水一样,不免让顾渠多看了一眼。
“不过既然是吃饭,那么有些事就留到饭后再说吧。”唐旭枫全然没有发现两人的小动作,径自拿了桌上产自木桐酒庄的红酒,打开木塞,“许久不见,来碰个杯?”
顾渠看着他凑过来,长指握着红酒瓶,往放在他身边的玻璃高脚杯里倒酒。
红酒香醇的味道一下子弥漫在鼻尖,夹杂着雪松和黑莓的味道,让人心醉。
他一抬眼,正好和唐旭枫的眼睛对上眼神。这双褐色的眼眸里微微含笑,温柔而多情。
顾渠一下子觉得有些热得喘不过气来,掩饰性得撇开头,低头继续吃自己碗里的菜。
因为添了红酒的缘故,这顿晚饭也跟着变得醉醺醺起来。大家吃完饭后各自面色红润,但也没到醉的地步。
白翎收拾碗筷去了。谢胥跟着去厨房帮忙,忙得转来转去,看起来像一个跟在母亲身后忙碌的孩子。